發布時間:2026年04月30日 07:22 來源:中國新聞網

從4月30日起,香港將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吸煙產品,如電子煙、草本煙和加熱煙。一旦被查獲,最低罰款3000港元,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。具體處罰有哪些細則?為什么要制定這樣嚴苛的控煙規定?一條視頻解答清楚。(記者 孫悅 溫孟馨)
責任編輯:【黃鈺涵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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