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版旅游合同迎“五一”考驗 這些新要求助消費者避坑出行
“五一”假期即將開始,報團出游的朋友一定已經簽過了旅游合同。3月31日,由文化和旅游部、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2026年版團隊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在全國范圍內推行使用了。這個新版的合同新在哪里?使用近一個月來,效果怎么樣?
新版旅游合同對行程細節進行明確
位于云南楚雄的紫溪山風景區森林覆蓋率達96%,茫茫林海里,特色彝族民居錯落有致,民俗體驗項目熱鬧開展。跟團前來的陜西游客李女士說,出來旅行就是想體驗本地的風土民情,同時在行程當中不希望有強制消費,更希望行程安全有保證。
行程不透明、“貨不對板”等問題,是許多人跟團出游時最擔心的問題。2026年版團隊旅游合同對行程細節、服務標準的約定進行明確,從源頭杜絕了行程模糊不清的問題。
安徽游客張子揚介紹,這次出行和旅行社簽訂了旅行合同,上面寫了明確的出行時間、出行方式,還有住宿的地方,沒有強制消費。整個的行程下來,讓人感覺到非常放松,沒有壓力。
導游楊秋城說,新版旅游合同約束了導游的一些行為和規范,比如說不能“甩團”,不能強迫客人,也不能誘導客人購物,也不能擅自更改客人的游覽行程和時間,所以現在要求我們服務做得更好。
新版旅游合同讓旅行社違規成本上升
新版旅游合同要求,合同中必須明確載明旅行社的經營范圍、地接社的完整信息,包括名稱、地址、聯系人及電話,游客可提前核實資質,降低“甩團”風險。行程單更是細化到可核查的標準,每日景點、停留時長、自由活動時間、住宿星級、餐飲規格、交通車型等信息一一列明,嚴禁使用“準星級”“同級酒店”等模糊表述。
云南省旅行社協會會長朱洪應提醒,旅游合同不僅是法律文書,更是游客出行的“保障書”。出行前,消費者一定要在報名時就簽署正規合同,并仔細核對行程、服務標準及違約條款。
過去,“不合理低價游”“強制消費”等亂象屢禁不止。為進一步保障游客自主選擇權,新版團隊旅游合同規定,購物和自費項目必須事前列明、書面確認,未經同意的消費行為直接違約;擅自轉拼團需支付25%違約金,強迫購物可索賠20%賠償金,旅行社違規成本顯著上升。
業內人士建議,除了提前規劃行程、避免扎堆擁擠,游客還應該了解當地天氣和最新的旅游安全信息,帶上旅行常備藥品,確認交通、住宿訂單狀態。出行中遇到問題、糾紛,保留好合同、訂單截圖、付款憑證等,勇敢維權。
記者丨李騰飛 陶世飛 劉翔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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