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越秀法院公開審理“BOSS”商標侵權案 港澳陪審員參與
中新網廣州4月23日電 (方偉彬 梁艷華)記者23日從廣州越秀法院獲悉,在“4·26世界知識產權日”來臨之際,該院22日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外商標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,特邀香港籍人民陪審員參審,暨南大學30余名師生旁聽。

本案原告為德國雨某股份有限公司,其在服裝鞋帽領域注冊的“BOSS”“HUGO BOSS”商標為馳名商標。原告指控被告劉某甲申請注冊的“東方波士DFBOSS”商標被無效后,組織城某服裝廠生產銷售侵權產品,褲某服飾有限公司在電商平臺宣傳銷售,劉某乙為褲某公司唯一股東。四被告被訴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,原告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。
被告共同辯稱,“東方波士DFBOSS”為臆造組合,具有東方文化意蘊,與“BOSS”商標可區分,不構成混淆,且商標無效前使用行為不應追溯為侵權,故要求駁回訴請。
合議庭由法官陳永華、李文君及港籍人民陪審員朱偉東組成。庭審聚焦于原告訴訟主體資格、被告使用商標是否惡意、合理消除影響期限及賠償金額衡平等問題,雙方充分舉證質證并展開辯論。流程嚴謹有序,生動展現涉外知識產權審判邏輯,旁聽師生全程專注。
庭審后,學生們就商標混淆認定、AI工具對審判影響、跨境電商涉外訴訟應對等提問,法官細致解答。學生表示,觀摩將理論知識化為實踐,深刻體會到知識產權保護對市場公平的重要作用。
本案是越秀法院“知識產權宣傳周”活動一環,通過涉外商事特邀陪審員機制,引入港籍陪審員,借助其熟悉涉外品牌業態的優勢,助力精準把握裁判尺度,推動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。越秀法院將持續加強普法宣傳,為知識產權創新筑牢司法保障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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